在辽宁,一系列便民信息的更新,正为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从交通出行到证件办理,再到政务服务,各领域的便民举措全面开花,极大提升了民众的生活质量与办事效率。
交通出行:便捷高效,畅通无阻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再升级
为了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辽宁全省 14 个市城区已全面开通 “交管 12123” APP “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业务,受理时间为 7 时至 19 时(周末不休)。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只需打开手机 “交管 12123” APP,点击 “事故视频快处” 功能模块,接警人员即可与当事人视频连线,远程完成事故处理。整个过程中,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远程完成,无须当事人提供纸质材料。处理完毕后,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事故认定结果,当事人还可在线向保险公司直接发起事故定损理赔。这一举措极大地减少了事故处理时间,有效避免了因事故车辆未及时撤离而导致的交通堵塞。
摩托车 “送考下乡” 常态化
辽宁省持续推进摩托车 “送考下乡” 活动,每季度都会在县乡偏远农村、山区等交通出行不便的地方开展。考试推行摩托车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使用纸质试卷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合并考试,做到一次预约、“三科” 联考。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地区群众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提升了农村地区摩托车驾驶人的持证率,有效减少了无证驾驶的安全隐患。例如,东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的 “送考下乡” 活动,不仅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利,还在考试前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机动车上门查验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对于从事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出租客运、预约出租客运、租赁的道路运输企业,单次申请办理 5 辆以上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上门查验服务。这一服务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运营成本,便利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等业务,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柔性执法显温度
辽宁对违法停车、超载 10% 以下、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若车辆和驾驶人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且在辽宁 6 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给予警告处罚;上述交通违法行为 6 个月内第二次被记录,且同期无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经 “交管 12123” App 提示,当事人选择通过在线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视频等资料的,也给予警告处罚。这一举措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在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也给予了驾驶者改正错误的机会。
证件办理:简化流程,缩短时限
居民身份证办理便利化举措多样
“跨省通办” 服务全面覆盖:省外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就近在我省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交验相关材料后办理,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未满 16 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同时,开通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 服务,省外户籍人员在我省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领取证件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其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样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未满 16 周岁的公民。
证明材料简化: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外,群众在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提交就业、就学、居住证明等材料,真正实现了 “来了就能办”,为群众办证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证照 e 拍” 服务便捷高效: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前,可通过微信 “证照 e 拍” 小程序手机拍摄本人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上传至人像检测平台进行检测。照片经检测合格,收到检测平台提醒后,可直接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调用此照片办理居民身份证。当然,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仍然提供免费照相服务,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
制发时限大幅压缩:本地户籍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限压缩为:邮政速递省内农村及偏远地区 7 个工作日寄达,省内其他地区 5 个工作日寄达;普通邮寄 12 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含省内跨市和跨省)时限一律压缩为:邮政速递 12 个工作日寄达;普通邮寄 20 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此外,还开通变更领取方式服务,本地户籍居民在公安派出所或行政大厅居民身份证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后,可将领取方式由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变更为邮政速递,提升了群众领证的便利度和灵活性。
中高考考生特别服务: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从即日起至中高考结束,为中高考考生推出身份证办理便民举措。中高考考生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无须任何材料,可在全市就近的任意派出所零要件办理;全市派出所身份证窗口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考生身份证丢失、损坏且已采集过指纹信息,因故无法到现场申报办理的,可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为考生代办补换领业务;为考生开设办理身份证 “助力通道”,即时受理、即时上传、优先制证,省内户籍考生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场即办;中高考当日,在考场附近设置临时服务点,为身份证损坏、丢失的考生现场核实身份,提供制作临时身份证、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等服务;每天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和家长关于居民身份证办理的咨询、求助(公开电话:024 - 81571688,工作日:9:00—16:30) 。
出入境证件办理优化,服务更贴心
“全程网办” 试点推进:在沈阳市试点实行 16 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业务,实现 “一次不用跑”,证件直接快递到家。这一举措为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集中办理预约服务:对于有 5 人以上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提供预约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减少等待时间。
短信提醒服务:在受理点收到出入境证件或出入境证件通过速递从出入境制证中心发出后,向申请人发送提醒短信,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掌握证件状态,合理安排行程。
“一窗办理、并联审批”:与外专部门联合推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服务。申请人只需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一次材料即实现一站服务、并联审批、一站办结,实现 “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为外国人来华工作提供了便利。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提升,满足多元需求
辽宁省将补换社会保障卡作为重要惠民服务事项,除广泛部署快速制卡网点外,重点提升到期换卡、同号换卡服务能力。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换卡方式。对大型企业即将到期的在岗职工,组织各市社保部门与企业核对信息,由企业组织职工完成信息更新,再由银行生成金融数据,制卡厂商批量制卡,企业组织发放,采用银行卡号同号换卡方式,新卡银行功能激活后旧卡自动作废;对于属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主要采取广泛宣传、现场制卡方式,并在全省广泛布设自助发卡服务终端。同时,针对卡片有效期已满尚未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群众,市级人社部门组织发卡服务银行统一联系,联系方式不准确的通过多源数据比对核实完善。制卡成功后,持卡人不在本地的通过邮寄发放,本人行动不便的工作人员上门制卡。此外,还在 “辽宁社会保障卡” 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开发线上照相功能方便参保人员更换照片,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政务服务:优化体验,提升效能
“政务服务不打烊” 措施常态化
五一期间的 “政务服务不打烊” 措施在辽宁各地持续推行并常态化。例如,沈阳全市所有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含户政、出入境、车驾管、治安等高频业务窗口)推行 “365 天无休” 工作制;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实行 “网上预约 + 现场办理”,可在辽事通 APP、省市民政部门官网或 “沈阳民政” 微信公众号提前 2 - 30 天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放 24 小时自助服务区,配备车驾管自助体检机、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等设备,可网办事项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大连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实行 “7×24 小时” 服务,白天执行工作日作息,晚间办事可通过 24 小时服务电话、“辽宁公安” APP 预约;市医保局提供 “全天候” 线上服务,涵盖参保登记、信息查询、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生育津贴支付等业务的咨询及办理;全市婚姻登记处节假日工作人员上岗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预约优先,并提供特色主题颁证仪式。其他各市也都有相应的值班值守、预约服务、自助服务等措施,满足群众不同时段的办事需求。
公安便民利企举措持续发力
大连市公安局推出 9 条便民利企举措,涵盖户政、交通、经侦等多个领域。开通公安局长直通车,为企业专门设立涉经济犯罪法律服务热线,坚决防止对企业逐利执法;对 30 种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首次交通违法警告情形由 20 种拓展到 229 种;实行食品药品环境及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有奖举报,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等。同时,推出政务服务 “一码通查”,群众扫描二维码即可即时了解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等公安服务所需的材料、地点、流程、结果及咨询方式等准确信息,还可获得就近窗口导航、网办链接等便捷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户籍政策优化,促进人口流动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我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成年人,可以凭居住证,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经常居住地申请落户,促进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城镇化发展。
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除城镇迁往农村、农村与农村间迁移外,在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基础上,允许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与女婿、公婆与儿媳之间互相投靠落户,满足了家庭团聚的需求。
优化集体户落户政策:取消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的限制,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申请落户,为集体户人员提供了更多便利。
建立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除学生集体户外,经本人申请和设立集体户单位同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为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成员制发含首页,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方便集体户成员办理各类事务。
优化购房落户政策:取得城镇地区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未在房屋所在地落户,经本人同意,其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进一步完善了购房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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