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长江经济带招商中心原主任黄彦军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15年4月,黄彦军利用担任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以促成企业合作开发项目为名,向企业索取巨额好处费。黄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黄彦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原大队长金海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经营等问题。2010年至2023年,金海峰利用担任市运输管理处驻站办副主任、主任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临时负责人、大队长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车辆运输公司巨额财物,并违规参与从事通勤车运营业务,获得分红。金海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金海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业务部副部长赵晓东违规审批出租车相关手续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赵晓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业务部出租车业务窗口负责相关审批业务工作期间,多次违规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出租车更新、过户等业务,并收受所送钱款,共计6000元。2023年3月,赵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原鞍山市旅游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夏大松在审核某景区申报材料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夏大松在审核某景区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材料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致使该景区在缺少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审核并获得国家相关补助。夏大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夏大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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