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现有首批13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前到应聘单位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各聘用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附件2)和《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附件1:2023年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聘用人员名单(一)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


附件3: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